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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国家法官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建院四十周年。回顾我的工作成长经历,与学院多有渊源。借此征文之机,记录交往点滴,既有入职前的缘分,也有成长中的助力,更有对学院未来的畅想,以此祝贺并纪念。
一、学院是我职业起点
我与最高人民法院的缘分,始于学院。2009年,我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笔试的地点就安排在学院老校区。笔试当天先坐地铁,出站后又打车。学院大门旁边一座高大的公路桥梁斜跨而过,内部建筑虽略显陈旧,但也比较清静。我们在教学楼报到待考,一位同事拉着行李箱风风火火赶过来,说是乘外地过夜的火车刚到北京。这一路的颠簸想必对她意义非凡,我至今仍然记得那种激动的神情。我们从祖国四面八方来到北京工作,并有幸进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站是从学院开始的。
2011年,我结束地方法院锻炼回到机关,被分配到政治部法官管理部工作。法官部的好几任领导都与学院有着不解之缘:有的曾在学院的前身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工作,有的担任过学院的领导,有的则是博士毕业就来到学院。这些经历仿佛给他们身上镀上了一种特质,使得法官部带了一些“学问”气,似乎也比较契合法官部作调研、出政策的职能导向。在他们的言传身教下,我从踏进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初期,就感受到了与学院的某种联系,自然对学院也有一种莫名的好感,并一直延续至今。
二、学院助我成长进步
这些年来,虽然工作部门有更换,工作性质也有变化,但不变的是与学院依旧有互动。学院从北京市通州区老校区搬到丰台区新校区之后,因为调研、开会、培训等,我平均每年都要去上几回。尤其是2021年参加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校处级干部进修班,在学院待了一个多月,充分感受了学院生活、工作、学习的美好。2023年,我参加中央第十一批援疆工作,年底时恰好有机会到学院培训。虽然已入初冬,但校园依旧温馨。有一次散步的时候,我在园中池塘边捡到了两个干枯的莲蓬,形态古朴雅趣,于是视为珍宝,至今仍放在家里的书架上。每次充电、放松的经历,我相信全国法院每一名前来进修培训的干警都会感同身受,这里面凝聚了学院各位领导和老师们的心血与努力。
我们不仅走进学院,学院的老师、同事也会走出来,共同见证彼此的成长、进步。2019年初,我从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返回机关,被调到民二庭,学院多位老师先后来到庭里帮助工作,这让我们有机会相聚一堂,既互相探讨审判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也共同分享工作得失与个人感受,彼此结下了深厚友谊。2022年,我参与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其间撰写了一篇小文章,后来也有幸在学院主办的《法律适用》期刊上刊发,这对自己是一个很大的鼓励。
来到新疆工作后,我发现这几年学院的培训更多了,全国各地的法院干警有更多机会到北京学习,我所在的兵团法院虽然体量较小,但每期培训班都会有一个名额,我们也特别珍惜这个名额,每次都积极推荐条线骨干参加,让边疆地区的干警也能感受到学院之光。
三、学院使我思考良多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系统工程,法治人才培养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实施在于人。”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大力提高司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不断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官队伍,这其中法官教育培训工作至关重要,而学院恰恰是承担此项任务的重要一环。
当前,学院正努力朝着创建国际一流司法学府的宏伟目标不断迈进。这引发了我的思考,更对学院发展寄予了希望。比如在教学培训上,希望更侧重西部地区、边疆地区法院系统,条件成熟的地区可以考虑设置基层教学点,配合援藏、援疆、脱薄、西部巡回授课等专项工作,常态化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官培训工作;在对外交流上,希望加强法治宣传与交流合作,充分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优势和魅力,广泛吸收法治领域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在人才建设上,希望广泛吸收年轻的法律人才投身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把学院作为成长进步、安身立命之所,同时充分挖掘全国十几万名法官的富矿资源,采取多种方式选拔优秀法官担任学院专兼职教师。
来源:人民法院报·4版
作者: 周恒宇【作者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综合办主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援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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