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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臭氧层保护工作,自1989年9月加入《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1991年6月加入《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之后,1993年1月就实施了第一版《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30多年来,中国不断完善法规体系、管理框架、履约战略和各行业淘汰计划,为臭氧层保护作出了重要贡献。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印发《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2025—2030年)》 (以下简称《国家方案》)。《国家方案》是在含氢氯氟烃(HCFCs)淘汰的重要节点发布实施的,也是第一个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和氢氟碳化物(HFCs)淘汰削减6年规划。《国家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协同推进ODS淘汰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对推动包括塑料加工业在内的相关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国家方案》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挤出聚苯乙烯泡沫行业和聚氨酯泡沫行业将禁止使用HCFCs发泡剂。其中,挤出聚苯乙烯泡沫行业由于替代技术成熟、性价比高,实现履约目标难度较低。
聚氨酯泡沫行业以中小企业为主,替代情况复杂。与过去主要使用的1,1-二氯-1-氟乙烷(HCFC-141b)发泡技术相比,目前聚氨酯泡沫行业中大部分子行业使用的戊烷类发泡替代技术价格低、效果好,但对生产环境的安全要求高。使用水发泡替代技术不存在安全生产风险,但产品性能下降、成本有所增加。此外,聚氨酯喷涂泡沫子行业不适用戊烷和水发泡技术,能使用的HFCs或含氟烯烃(HFOs)等替代发泡剂价格高昂,且HFCs发泡剂未来存在再次进行履约替代的压力,HFOs发泡剂存在质量稳定期短的问题,大规模推广应用困难。目前,我国自主开发的超临界二氧化碳和碳酸有机醇胺盐替代技术显示了良好的应用前景和较高性价比,为聚氨酯泡沫行业HCFC-141b淘汰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国家方案》还加强了对ODS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管理,规定销售单位只能向已取得生产配额的生产单位和已备案的销售单位购买管控物质,只能向已取得使用配额或已备案的销售、使用和维修单位销售管控物质,进一步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全链条监管。 同时,各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也把ODS生产、销售、使用单位的执法检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管理,执法能力显著提升,特别是移动式监测设备投入使用以后,对非法生产和使用的监测能力大幅提高。
广大泡沫企业应按照《国家方案》要求,积极用好消耗臭氧层物质信息管理系统,做到合法经营,坚决抵制、举报非法发泡剂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如期实现HCFC-141b全部淘汰的目标,为保护臭氧层和国家履约工作做出行业贡献,推动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作者系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副秘书长 孟庆君)
来源 |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编辑 | 洪迪帆